close

(搞錯了看電影的方向真的會覺得糟透了,但從環保意識和永續性來看,這部片還是比純粹環保的影片來得好。)

 
(找到最原始的影片海報,聽說原片探討的不是如此環保議題,而是人與人之間的相殘性。也有大巨人。)


(在光點領獎的時候,那一天來了很多人、說了很多故事。那麼,就請看關於這篇剛點上光明燈的文章吧。)


Bu說,最近會用手機錄下當時的感受,之後再邊聽邊寫成文字。
我說,只要我聽到自己錄音裡的聲音,就會覺得那是一個陌生人,在說我說過的話。


不知道算不算是,如果再這樣多來幾次的話,那麼我也就會成為最容易明白車禍當下心情轉變的文字工作者。
可是偏偏我又是最不喜歡在自己的作品裡寫些連續劇般生離死別的老套劇情,不是已經死了,就是平淡的死去。
我在想那一天是怎麼樣的,我記得自己晚了一點點出門,看見等在漫畫店門口的朋友時,稍為著急了一點,
沒有注意到十字巷口另一邊竄出的轎車,他算是高速行駛吧在小小的巷弄中,我趕緊煞了車卻仍然被撞到,
人又脫離了我的車子然後落在柏油路上,當下的心情是什麼呢?我在想,「該不會又來了」還有「看不到電影了」。
我覺得所謂的人生走馬燈都是這麼回事,發生一點危機感的時候是真的會對沒有完成的事情感到遺憾的,
不然我就是因為太久沒有進電影院看到電影而覺得可惜,在柏油路上覺得天氣真的好晴朗喔,自己卻衰成這樣。
爬起來後左側背部感覺到疼痛,左手臂也有一點點,不過並不礙事,可能因為是舊社區的巷弄內,有很多人來幫忙,
開車的人是從基隆來的一位五十幾歲到六十歲的先生,人生地不熟卻把車在巷弄裡開的很快,他一開始要塞錢給我,
還是一張一千元的鈔票,我覺得沒有必要,雖然從車速和側撞的情況看來確實是他的不對,但我的車和人都沒有怎樣,
地面上也畫好了白線、交換了電話號碼,看看自己的挫傷,我回絕了他要塞給我一千塊新台幣的好意,
不過最後還是硬塞給我五張一百元的鈔票,說是去壓壓驚也好。我想自己並沒有被嚇到,只是最近的運氣衰得太不尋常,
於是我開玩笑跟小蟲說:「看電影有著落了。」不過事實上基努李維的電影糟透了,看完還不願意承認,


(結果這張電影票等於沒有花到錢,看IMAX每次都有演員會從裡面衝出來的錯覺,基努李維帥透了。)


(問題是基努李維還是很帥,面無表情還是一樣,真的是覺得影片故事再怎麼爛,還是不減損他的帥氣。)


(電影預告把好看的片段都用上了,害我看到這幾幕特效時都沒有感覺了,好看的真的都在預告裡。)


(威爾史密斯的兒子演技又更上一層樓了,應該是說也長大了不少。應該是有遺傳到老爸的演技,壞就壞在劇本。)

那整部電影都不知道在演甚麼,應該是說不可置信的竟然這麼簡單的劇情可以演成這麼難看的電影,不知所謂。
覺得自己挑片的眼光變差了,莫名其妙花了三百塊看得電影竟然這麼簡單就結束了,回去的路途天空變得很灰。
隔天馬上就跑去行天宮上香祈福,我雖然常常對宗教觀出言不遜,不過以行天宮而言拜天道、關羽、關平、周倉來看,
是老子所言的「天道」觀念而來,「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天下萬物有生於無,無生於有」。
老子所言的「道」是可以肯定的,而且我又覺得在行天宮收驚,我稱為「重新點上人生的光明燈」是很有效的,
到了今天身上的傷已經不太會痛了。老子說要先「無」了自己才能夠看見別人,我想我的老莊玄學報告是這樣。


(為了這篇報告我還畫了一個圖,老師上課講過的圖,不過我想說用掃描的就太懶了,還是用小畫家畫了一個。)


晚上的時候作了一個夢,很久沒有作這種清晰合理卻又無法解釋的夢境,我想一定是最近都不聽國語歌的關係。
場景是在一個模糊不清的攝影棚現場,燈光強烈,在夢裡我知道主持人是張學友先生,是一項歌唱比賽現場,
因為當下的我在選擇要唱主持人的歌還是陳奕迅的歌而猶豫了一下,不過後來決定是陳奕迅的歌,那才是我拿手的,
沒必要討好主持人而選擇他的歌,看來在夢境中的自己對唱陳奕迅的歌相當的有自信,而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
主持人要我們在最後的那一回合中,選擇要唱的歌曲好讓評審給分。不過評審的臉都是模糊的,有幾位也不清楚,
但是他們都坐在離主持人更遠的一邊,超然的望向這邊,雖然是模糊的,但那種看透一切的視線,自己並不陌生,
最後的參賽者,除了我之外,其他人也都是看不清楚的,攝影棚現場的燈光很強烈,有人唱了一首歌,零碎的拍手,
之後那個人下場後,張學友看著字卡叫著我的名字,我還在想關於新學友書局的事情,接著就前奏開始了,
歌曲是陳奕迅的〈七〉,但是我記得沒有指定是這首,不過我還是唱了,現場卻只迴盪著音樂伴奏的旋律,
聽不見自己的聲音,我不敢望向任何地方,沒有攝影機、沒有評審、沒有主持人、沒有參賽者,在黑暗之中,
只有強烈的燈光讓自己彷彿是在聚光燈下失焦的小丑,你知道自己下一秒就會遭訕笑,卻仍然唱完整首歌曲,
唱完之後,所有的一切都回歸到黑暗,黑暗之中沒有五燈獎的閃爍、沒有星光大道的講評,只是在黑暗之中,醒來。
如果這個夢境有所謂的意義的話,我想應該也只有不要去節目上唱歌這回事吧。把記得的用聲音記錄下來、
用筆寫下來、用鍵盤刻下來,然後期許自己會把那一刻的心情永遠的留住,只要不對自己的聲音和筆觸感到陌生。

{###_kimurachen/60/1802423721.mp3_###}


(為什麼偏偏是陳奕迅呢?我也不知道。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他們兩個香港歌手的歌曲都很好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宣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