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晚上三天兩頭就往天母運動公園跑,去打著我遺忘很久的籃球。
每當我站在這樣的定點的時候,就會覺得一切都還沒有改變,
我們穿著制服,或者是說穿著誇張的球衣和不合襯的頭巾,
在假日、在考完試的那個下午,大家輪著上場。
其實改變不太大,除了現在可以從草原(我這麼簡稱大運動場)遠眺美麗華影城,
還有新光三越的招牌相當的亮眼以外,這裡還真的沒有什麼變,
變的只是人,還有陪伴在身邊的朋友。
當我因為覺得自己不夠專注在球場上的時候,我就去跑大運動場。
那個以前只要輸球就會叫我們陪他一起跑當作懲罰的同學,
已經考上了籃球裁判的執照。當我跑的過程,還是能看見依稀的星光,
雖然說比起綠島的稍微遜色了一點。
不過不可諱言我還是喜歡跟朋友一起打球的感覺,而不是籃球本身,
不是非贏不可的本身,不是技術好壞的本身,那不代表什麼。
重要的是這種感覺很真實,存在。
不過當然也不是非要去天母運動公園不可,還有二重的河堤也不錯。
只是天母的球場會讓我想起以前高中的事情,還蠻快樂的,
沒有什麼自私的想法或者心事的成分,彷彿一杯帶有礦物質的純水般,
朋友就是該這樣不是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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