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在學術圈的一名研究生來說,這類的事情多的是傳聞、多的是一些可見但不可說的事實,)


(事物有很多的意義、人們有很多的立場,觀點因人而異,可是,我們不能忘記,事情都有核心。)


(其實,教授們這種浮報經費的事情,從更早以前就已經是一種慣性,但就算是慣性,仍是犯罪。
 圖:agnès b.)


致親愛的教授們。


其實,這算不上什麼新鮮事,一月五號星期六的時候,我還在跟朋友說:「其實當教授很賺錢。」
怎麼說?朋友問,我其實只是開玩笑的,因為是玩笑話,所以沒有太認真地想去回答、去思考。
「是因為可以申請預算、浮報經費嗎?」等不住的朋友,率性脫口一說,我臉色變得相當驚訝,
這驚訝來自於:原來,在我心中守護已久的學術圈公開秘密,早不限於學術圈,還擴大到了生活圈,
沒想到,隔天看見聯合報的頭版新聞標題,更讓我覺得驚訝無比,沒想到這秘密還擴大到了檢察圈。
這秘密既然已經搞到人盡皆知,根本早就說不上什麼秘密,就像男人都會手淫、女人都會月經一樣。
可是,這也不算是什麼可恥的事情,資本主義的社會特色,就是上到總統府、下到賣豆腐,


都知道如何用A報B、用紅豆報大豆。





這也沒關係,因為所謂的檢察體系、檢察官,是非常善於把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調查機關,
雖然彰化檢方起訴了首波的十餘名教授、副教授以及助理教授,不過,這也只是少數的少數,
嚴重的是,正當檢察總長久沒做事,想要提振一下士氣,卻被教育部長和台大校長打了一耳光,
這還不打緊,要命的是,上到教育部長、下到研究生,加上國立大學的校長都決定要出面力挺,
把這件事情搞得好像是歷史共業、學術圈的遮羞布,問題是:這件事情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
這好像你騎摩托車闖了紅燈,被警察攔下來,警察突然大發慈悲,看在你只領22K,決定只開你行人違規,
突然,坐在你後座的朋友,對警察嗆聲說:「幹!我們坐在車上,開什麼行人違規?」一樣的糟糕。
很多簡單的事,突然就被搞得很複雜,要我是那些被起訴的教授之一,我還真希望校長給我閉嘴。


遮羞布都來不及遮了,還搞什麼歷史共業?





以身在學術圈的一名研究生來說,這類的事情多的是傳聞、多的是一些可見但不可說的事實,
只是,我不太能理解,怎麼會有教授會拿保母費、洗衣機費、名牌包去浮報多餘的經費?
這本身有點荒謬的好笑,可是仔細去看,這些錢有百分之九十,都是向國科會申請來的經費,
所謂的「國科會」,就是國家科學委員會,隸屬於行政院下的單位,那麼這經費從哪裡來,就可想而知。
過分的是,這些教授拿納稅人的錢浮報經費也就算了,教育部長和大學校長還在替這些教授緩頰,
我看到最誇張的是:高鐵票是不補助的,所以只好拿別的單據去申報。請問,高鐵費用申報很難嗎?
你可以在帳本上註明是「交通費」、「雜支」,為什麼一定要報「高鐵費用」?高鐵不行,你搭台鐵嘛!
有些教授的理由,根本讓人不忍看,彷彿這是國小生被抓到作弊後,找天馬行空理由來推託一樣,
之前有一次打工,我時常會搭計程車送文件、送貨到另一家公司,搭完計程車後,我必須跟司機大哥拿收據,
收據是證明你搭過計程車的證明,上面會有車號、司機的名字、車行、電話號碼和車資等資訊,
後來,有一個同事跟我說,下次如果司機拿空白的收據給你,金額偶爾可以偷偷填高一點,
雖然,他這麼說了,我卻一次也沒有這樣做,我都要求司機幫我寫好這次的車資,並簽上名。
我想,這些教授就跟我這位同事沒有兩樣,說穿了,讀到這麼高的學歷,卻仍逃不過四個字:


貪小便宜。


以身在學術圈的一名研究生來說,我可以有點坦蕩的說,我還真沒有經手過什麼經費或帳目,
原因有二:一是中文系真的不太能申請到什麼經費,為什麼呢?因為,就算你申請了什麼計畫,
頂多就買一位作家的一套書、頂多就買個四書五經,是需要多少錢?你總不會拿《孟子》報《莊子》吧?
我「聽過」最令人稱羨的,是申請到一筆經費到中國考察,考察什麼我不知道,反正跟研究有關就是,
可是,就算把這兩點全部加上去,中文系一個研究計畫的總額還不到理學系買一台機器的金額。
第二個原因,很簡單,中文系還真有點窮,連申請建構學術網站的費用,都等學校等了兩年。


既於上述種種原因,我大致能相信中文系教授是清白的,或許。如果,他們去中國考察沒有……的話。
如果,他們當上系主任沒安……或處理專案沒收……的話,現在人們維權意識很重,話可不能亂說,是臆測。





回頭來看,知道這次事件,是從一月六號開始,事情已過一天,那時我正忙著寫《虞美人草》的心得。
知道這次的原委,最早來自於一月六號的聯合報頭版:「蔣偉寧:盼給教授機會/黃世銘:沒有模糊空間」,
然後是隔天一月七號的聯合報二版:「買螢幕報碳粉算貪汙?」、「檢(方):問題在預放款/不在買A報B」,
到了一月八號,聯合報第五版則刊:「研究生:浮報是公開的秘密」、「黃世銘:公款私用就是貪汙」,
加上社論:「毋枉毋縱:三長與法部的共識」、蘋果日報則在一月八號刊:「洗衣機報公帳」,加上動新聞。
真是不得了,翻開這幾天的聯合報,無一不是想把已在懸宕邊的教授們,歸咎於學術的歷史共業。
這到底是什麼共業?我非常贊同檢察總長所說的:「公款私用就是貪汙!」,不是像有些校長說,
什麼教授沒有學過會計啦、不太會報帳啦這種蠢話,他們沒有研究生嗎?他們是小學生嗎?
這些國立大學的校長,因為自己以前就是這樣搞的,現在晚輩這樣搞了,沒有不出面力挺的意思,
但這樣對人民是什麼意思?對研究生是什麼意思?對以後的學術圈是什麼意思?我還真被搞糊塗了。
問題是,我一直搞不懂為什麼檢方沒辦到私立大學?難道私立大學是「法人」、是「財閥」,所以不辦嗎?
所以,這波起訴的名單都是國立大學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我相信,如果加上私立大學,


這一波名單可能更壯觀,會令人聯想到祖國的長江。





上述都是一月八號的晚間寫成,結果到了一月九號,今日,聯合報已經完全禁聲,船過水無痕,
沒想到中國時報應驗了我的心聲,刊出了「假發票案/再辦130人/一把火燒向私校教授」,
我覺得我還是先完全禁聲好了,萬一再深入去想些什麼、寫些什麼,檢方可能也會再去辦些什麼,


這真是害了廣大的杏林教授。


各位教授們,如果還有心,認錯的認錯,不要再替自己找一些啼笑皆非的藉口,這對學術圈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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