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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的學習或者父親的基因。

老實說我很好奇我為什麼沒有遺傳到我父親優異的外語能力,
他在三十五歲以前是導遊,三十五歲以後是經理。
坐在辦公室批公文討論行程賣點度與航空公司老闆應酬的那所謂高資本主義白領階級,
其實這也沒有什麼不好我認為。
在年輕時遊歷了不下世界各國的總數,甚至還有重複的,
他紐約去到不想再去,巴黎羅浮宮去了十二次,在芬蘭曾跟聖誕老人和麋鹿合影,
埃及金字塔一定會牽扯到外星人,他曾在白俄羅斯的冬宮前醉過,
我想他這一輩子有五分之一的時間在國外,五分之一的時間在長程巨無霸噴射客機飛機上,
不過儘管如此,去了那麼多地方的他還是喜歡家。
這沒有什麼不好,我們有時對家庭感到太過負擔,有時候卻只是想待在這裡哪也不去。
因此他在三十五歲時終止了乘坐長程飛機的日子,停止各地的時差。
其實父親原本是學法律的,不過後來還是接手了爺爺的事業,
從薪水最少的國內導遊開始幹起,然後在壹次南部的帶團行程中遇見我媽。
老實說我完全沒有遺傳到我爸的任何一點地方,除了臉。
父親的數理能力,外語能力,他會西班牙語、法語、德語、拉丁文,英文就不用說了。
叔叔則是在日語方面表達了極強的能力,不過堂弟是在香港出生,他有英國護照。
其實家族遺傳是有外語能力的遺傳基因的,這點不能否認。
不過如果要從現在的觀點來說的話,我完全沒有遺傳到丁點的英語能力。
卻突變成對中文稍微有興趣能寫點東西讓大家閱讀的傢伙,
我並不討厭這樣的我,只是遇到英語還有等待中文熱潮延燒到台灣之前,
我還有一段學習英文語言的路要走,甚至更長更久,也要先脫離銘傳為止。
話說偏了,回到英語能力方面,從小我就有去補科見之類的美語補習班的經驗,
而且待過不只一家,這種情形持續到去年的地球村結束才停止。
不過我實在討厭長頸鹿美語的長頸鹿的臉,所以我記得沒待過那裏。
我可能有典型的中國人性格,所以除非很有把握的答案否則不會舉手回答老師,
不過美語教學卻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噢,不管學生對或不對只要你舉手就贏了。
通常這種情況會讓我想到搶著排隊進入天堂的人們,彷彿那裏是永久的極樂世界。
當然這並不能怪美語老師或是美語教學,因為外國人個性大方,
所以什麼都要搶著出鋒頭?(我不知道該不該做這樣的形容)但中國人普便的個性則否。
所以大多時候對英語我是興趣缺缺,儘管想要至少學好文法卻總是搞不清楚過去式動詞加ING,
這種事情改善是從我開始接觸英文歌才開始的,我開始大量聽英文歌是高三的時候,
整整比同年齡的孩子晚了兩年。不過幸好我是早讀所以不會相差太遠。
但是外國歌曲大多比較吵,接近搖滾亂吼髒話RAP快到我聽不清楚,
因此我的世界又縮小到只有COLD PLAY、葛瑞蓋茲、BLUE、邦喬飛(只有少數抒情搖滾)。
這時父親似乎發現了我的困難之處,他拿出了黑膠唱片開始放很早以前的英文老歌,
那種慢又高音的獨特唱法突然再那一刻充滿了整個客廳,蔓延了我的四周。
我開始大量聽黑膠唱片,Andy Williams等,還有Bee Gees和老鷹合唱團的老歌,
這對我的英文聽力真的很有助益,但也只侷限於英語聽力,只要一說出來又覺得很饒舌。
我開始感覺到我沒有某方面的才能,這種事情越是到年長越能明白-
什麼事情對你來說是拿手的什麼事情卻是怎麼努力也無法達成的。儘管練習的再勤也不過是學會。
我突然很羨慕美國的大學生能夠在上大學後只專研自己的興趣或者是學科,
沒有必修四年的英語沒有必修四年的電腦應用,
我想我們學了再多卻無法貫通也無法產生興趣。因此我們才會老是被認為是只學到皮毛的傢伙。
而我們也把多餘的時間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當然我沒有反對英語學習的課程,
只是對我來講有點吃緊罷了。
或許我該跟我父親要點基因細胞重新注入腦袋再進化,
這樣是不是就能遊歷世界不需要翻譯機了,必修四年英文也只是小意思。
我現在真的很認真的這麼想。
關於遺傳基因一定是哪邊出錯了或者突變,不過我想怪我媽也無從怪起。
我只能盡量的讓自己流順的說出英語在明天的英聽課上。

學習是條無止盡的道路。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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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